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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自愿被活埋(1/2)

没有一个人认为,我也是受害者,我也是可怜人。

怪就怪在我的身份:我是父母的长女!我是其它死者的侄女!我满18岁了!

这次车祸,我死了九个叔叔,其中二叔林得荣、三叔林得光、四叔林得才,这三人是我亲叔,七堂叔林得云、八堂叔林得春、九堂叔林得飞、十堂叔林得义、十一常叔林得安和十二堂叔林得风,这六人是我堂叔。

九个叔叔、八个婶婶去世,连着我父亲林得昌,母亲高佳人一起,共19人遭殃,林家那么大家族,最后,只剩下五叔林得富、六堂叔林得贤和十三堂叔林得兴三个大家庭,虽然十二堂婶还活着,但她已经疯了,在林家已是彻底失去了地位。

五叔和六堂叔夫妇一边逼着我拿6万块钱,一边无可奈何的说:要是心若没满18岁,这笔钱也不用她拿,可她已经成年了,这是祖上的规矩,规矩不能破。

说的真是好听,可我根本没有一点经济来源,自从弟弟死后,我就被父亲扔在山上看守果园,饿了吃果子,没有果子就下河捡螺丝,挖野菜茎,我从来没有机会接触钱币,哪来的钱给他们?

亲戚们经过商议,最终做出了决定,她们让我把父母刚刚翻盖的新洋楼卖了,用这个钱给19位死者下葬。

就在亲戚们提出要我卖房子的时候,二叔二婶家的子女发话了。

堂妹林心兰和堂弟林才思,姐弟俩一个16岁,一个15岁,他们说,我父母盖这个小洋楼,借了他们家两万块钱,所以,这房子卖了,得先还他家的债。

如此一来,其它9位亡叔家的子女们也趁机提出,我父母盖小洋楼,他们每家都帮了不少忙,都催我赶紧把房子卖掉,把卖房子的钱,让大家平均分,但是这抬冢和换饭的钱,还是得我单独拿。

就是说,我家房子必须卖,但是卖房子的钱,我不能拿来作安葬,而只能让我的堂弟堂妹们平分,我必须另外想办法,弄到6万块钱安葬死者。

我觉得委屈,我觉得大家算的帐不对,抬冢费和六七换饭的6万块我认了,谁让我的身份特殊呢,可我家的房子凭什么要卖了钱分给他们啊,那我以后住哪儿?

这对我不公平,太不公平!

然而,十里八村的人,都觉得我家亲戚们算的有道理,还说我一个人,根本住不了三层小洋楼,最重要的是,出事的拖拉机是我家的,大家觉得理应由我家赔偿各家的损失。

我打着手语据理力争,没想到的是,我越为自己争辩,大家越要把矛头指向我,说我没有良心,又说我太贪心,还把我弟弟的死也扯了上来,说我当初害死自己的弟弟就是为了霸占所有财产。

到最后,大家直接说我林心若是扫把星,没有资格要财产,还说我弟弟、父母和叔叔婶婶的死都和我有关,他们甚至咬牙切齿的说,我父母和叔叔进火葬场的时候,就应该把我一起推进火炉给烧了。

从6岁开始,我就过上了猪狗不如的日子,有父有母,却像无父无母,有嘴巴有耳朵,却只能做聋哑人,纵然我有一肚子的苦水又如何?

没有人看到我的苦,每一个人都说我是扫把星,说我应该被火烧,应该被活埋。

千夫所指,到最后,我自己也觉得我是扫把星了,我觉得我活着很多余,既然抗争不了命运,还不如干脆的去死。

没办法之下,我直接躺到了土坑里,闭上双眼,等待被活埋。

就在一锹泥刚刚落到我身上的时候,人群里传出一个稚嫩的声音。

“不要埋了心若姐姐,她没有错!”这是十三叔家的儿子林玉树的声音,他今年8岁,才上小学。

“闭嘴,是她自己要死的!”十三婶怒喝一声,将林玉树拽离了人群。

林玉树刚走,又有一个声音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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