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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澳门”的作用(2/3)

倭患势不可挡的西元1523年开始算起,到西元1566年,东南海域的倭患持续了43年,对倭战争已持续了太久,让明军早已筋疲力尽,实在不想将对葡战争持续下去。

需要注意的是倭寇(日本海盗)问题真正解决还是得靠明朝内部政策的改变。这一时期,明朝开始采取灵活多变、重点打击的策略,对沿海走私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倭寇失去了合作者,也就转向安分。

所以,明朝统治者预计将对倭策略移植到对葡问题上,应该也能取得同样的成果,由此才出现了对葡萄牙人的招安。在《中葡早期关系史》中,有一段葡萄牙人的史料,反应出了葡萄牙王国对明朝的态度。

西元1554年,葡萄牙国王给其兄弟路易斯的信中提到了中国,明确了葡对中的三个要点:第一,派出的特使索萨去华不是为了占领澳门,而是为了对华商谈通商;第二,对华关系重在扩大通商和减少关税。

第三,“葡萄牙”改称为“普都利家”,不再称“佛郎机”,从而减轻中国人的敌视。信中提到的索萨,曾于西元1546年—西元1571年间活跃于中国、南洋、印度一带,是葡萄牙负责中国贸易船队的队长之一。

从这封信中可以看出,葡萄牙对华政策的改变,如前所述,在嘉靖二年前后的时候,葡萄人也到过广东海域,但致力于勾结海盗和走私贸易,还把中国当成美洲蛮族,对华人极其无礼,结果引发中葡大战。

葡萄牙人在福建、浙江等地依旧如此,结果又被明朝水师一顿暴揍,打回了广东海域。于是,葡萄牙人见势不妙,终于开始反思自己,甚至愿意改名为“普都利家”,以证明和过去的海盗行径断绝撇清关系。

其实,明朝已经被倭寇问题搞得精疲力竭,而现在葡萄牙人既然转变了态度,那么明朝也乐意迎合他们。于是,在西元1557年前后,明朝开始将葡萄牙视为“朝贡国”,毕竟在“天朝上国”眼中,这已经算是天大的恩赐了,要知道正德末年的葡萄牙使者也去过北京希望通商,而当时北京礼部只能按远藩朝贡对待。

因为“明朝祖制”规定无交往而朝贡者,其货物一律不收,所以葡萄牙人請求通商遭遇失败。而现在,明朝官员已经将在广东的葡萄牙人视为“朝贡的藩商”,在接待上也以朝贡关系接待,于是才让他们有了合法的“藩属国地位”。这其实就是对葡萄牙人开始招安,而明朝想进一步控制番鬼佬,这才决定出租澳门。

为了便于管理和抽分(收关税),在朝廷默许下,葡萄牙人终于可以大光明地占据了澳门(租地)。此时,朝廷(嘉靖朝)内部对澳门究竟能不能租借,其实还存在争议,所以澳门的地位还是悬而未决,因为历朝历代没有碰到过类似问题,朝廷也只是下令地方暂时不要动澳门,让澳门暂时处于三不管的地界。

嘉靖后期,庞尚鹏提出治澳三策。第一策是用石沙堵塞水道,沟通陆地和澳门,防止藩船肆意行驶,实际上意味着葡人在澳有定居权,但明朝拥有军事管辖权,随时都可以收回澳门,不乐意了就不租给它;

第二策是烧毁番鬼佬的房屋,用暴力驱逐鬼佬;第三策是在澳门和陆地间设立关隘,派专员进驻,“使华人不得擅入,夷人不得擅出”。如此一来,“澳门”其实就成了监狱,便于明朝地方官府對其管理。

而围绕这三点,明朝嘉靖后期、隆庆时期,整个明朝中央的文武百官们则陷入反复争论之中,各说各的道理,無外乎如何降低风险并提升价值,毕竟葡萄牙人在帮助明朝剿灭日本倭寇和镇压反叛上出过力。

在《isto

icacao》(澳门历史)中说:西元1573年,葡人佩德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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