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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节 包衣(2/2)

方便。就目前提供给待岗的女仆学员的转职和升学机会来说,他们已经比一般的芳草地归化民学员占了优势。再通过已经成为元老女仆的同学的关系,得到元老的直接帮助:推荐入学、赞助费等等。这在芳草地接受的专职女仆学员中不算太少见。林小雅不过是特别突出而已。这对芳草地的学员来说实际上是很不公平的。”

“你那叫教育机会的不公平,不是人事不公平,”杨云敲了敲眼前的本子,“元老任用自己的生活秘书任职才是人事不公平。契卡和我都掌握了一些材料:有个别元老专门打电话到某些部门,要求对某些已经转职培训后分配出去的女仆学员给予岗位、待遇和提拔上的特殊待遇――不用说,这是学员们在校期间构建的人际网络起得作用。我觉得对广大第一线工作的归化民来说这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得在制度上解决这个问题。”

萧子山点点头:“说起这件事来,昨天吴南海还和我说过,她老婆信不过归化民,不肯提拔咖啡馆的老员工,非要直接买女仆学员从事管理行政岗位。闹得现在咖啡馆里的员工很不高兴。”

“没错,初晴是旧社会成长起来的还情有可原,元老作为现代人这样想就不合适了。换句话说,如果还需要这种控制人身自由的方式来体现忠诚,政治保卫机构和警察部门我们还设立做什么?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谈制度自信?这和明朝皇帝重用太监,清朝皇帝重用包衣没什么区别。”杨云早就想吐槽现在的归化民用人制度了,“我觉得目前我们对归化民干部的任用标准过度强调对方对我们的依附感和感恩,把奴隶,孤儿视作最可靠的人选。我的观点恰恰相反,对这类人要严格限制使用!应该建立起使用良家子的规定和习惯,说的黑暗一点,真要反了我们也好拿他们的家人做要挟,孤儿一人吃饱全家吃好,有什么可掌握的?银行贷款还要压个房契呢。”

杨云越说越来劲:“现在某些元老的用人思维越来越奇葩,恨不得人人都签卖身契才能大用。我吐个槽:抓了俘虏要他们干活几年赎身,有些移民要他们当几年契约奴抵偿元老院的移民开支――这还算情有可原。但是毫无意义的扩大‘死契’的应用范围是什么意思?大的地方:上次有元老甚至提议说工业口、农业口的关键性技术岗位的干部工人都要签死契,避免技术外泄――我草,这不成了件夹:“其他人事体制问题我暂且不谈,这不是我的管辖范围。就牵扯到我们仲裁庭的事情我先说几点:第一就是女仆的法律地位问题。现在虽然归化民也好,元老也好,实际都是把她们当作小老婆、通房丫鬟。但是她们其实是办公厅属下的工作人员。而她们又是元老个人的奴隶――而奴隶在我们的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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